枣庄交通事故律师

枣庄交通事故律师——恋爱期间共同购房怎样分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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枣庄交通事故律师——恋爱期间共同购房怎样分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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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,随着交往的深入,李先生和林小姐开始因琐事不断发生争执,双方关系逐渐恶化。2009年6月,双方1致同意分手。但双方对所购房产如何处理产生纠纷。 李先生认为该房产首付款和?月贷款均由其个人全部支付,林小姐?有出资,该房产应归李先生个人所有。林小姐则认为,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,应为双方共有,双方各享有该房产50%的份额。 2009年7月,李先生诉至闵行法院,要求法院判令该房产全部份额归其个人所有。闵行法院审理后认为,该房产登记在李先生和林小姐双方名下,应为双方共同共有,但考虑到李先生对共有财产的贡献较大,法院酌情判定李先生享有房产70%的份额,林小姐享有房产30%的份额。